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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皮书:我国医保走出信息“孤岛” 迈向区域一体

发布时间:2020-10-28 15:10:00 点击:

10月25日,医保蓝皮书发布暨医保发展研讨会在北京举行。

25日,由中国社会保障学会、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发布的《医疗保障蓝皮书:中国医疗保障发展报告(2020)》指出,近两年,全国医疗保障系统信息化建设得到空前加强。15套编码标准成了全国医保通用的统一标准,医保数据从一个个相互分割、封闭运行的信息“孤岛”走向区域一体、上下贯通,参保人还可以通过微信逐步实现无卡就医并享受多种便捷服务……这表明我国医保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蓝皮书分析指出,长期以来,由于部门分割管理、城乡医疗保障业务分割经办,我国医疗保障一直未能形成统一的信息化、标准化体系。全国近400个统筹区几乎都自建信息系统,并分散在人社部、民政部、卫健委等不同部门,形成的是标准不统一、信息不共享、系统分割、区域封闭的格局。

这种局面不仅增加了医疗保障制度的经办运行成本,也影响参保信息查询、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结算等,更无法形成全国层面、区域层面的医疗保障大数据,甚至还衍生出一系列不良效应。

一个例子是农民工群体:由于信息系统的分割,在外出务工农民工高达2亿多、大量乡村人口迁入城镇生活的情形下,许多地方存在参保人数统计失准的现象,重复参保、重复统计和漏保、断保现象层出不穷,这给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权益维护和公共财政资源的有效配置造成不利影响。

蓝皮书指出,2018年国家医疗保障局成立后,8月,国家医疗保障局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分类、统一编码、统一发布、统一管理”的总体要求,正式委托中国社会保障学会组织大型专家团队具体实施15项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制定工作。

2019年3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出《关于开展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将天津、河北、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南、广东、海南、重庆、四川、贵州、甘肃16个省(直辖市)确定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试点地区,明确提出:2019年底前,试点地区要完成医疗保障业务网络与国家医疗保障网络的联通对接,逐步实现4项信息业务编码标准的落地使用;2020年底前,试点地区要基本完成省级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设并与国家平台对接运行,实现15项信息业务编码标准落地使用。各地区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统一部署,迅速进入了实质性实施阶段。

2019年6月27日,国家医疗保障局通过对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专家团队完成的疾病诊断和手术操作、医疗服务项目、药品和医用耗材等4项编码标准试运行后,正式将这4项编码标准数据库和动态维护平台率先上线,还同步印发了《医疗保障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简称“意见”)以及医保疾病诊疗和手术操作、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医用耗材4项信息业务编码原则和方法,意见明确了医保标准化工作的总体要求、实施路径等,提出要从完善标准化工作基础、加强重点领域标准化工作和做好贯彻实施三个方面全面推进医保标准化工作。

2019年9月26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布医疗保障基金结算清单、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医师、医保护士、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药师、医保系统单位、医保系统工作人员、医保门诊慢特病病种、医保按病种结算病种、医保日间手术病种11项医保信息业务编码规则和方法。同时,在国家医疗保障局网站上开通了“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窗口。

“至此,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业务编码平台基本建立,医保业务之间、各统筹区之间、国家和各省(区、市)之间将实现数据贯通。统一编码后,全国医疗保障共用一个标准、共享一个数据池,这不仅有利于形成全国层面的医保大数据分析应用,而且对提升我国医疗保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医保高质量发展将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蓝皮书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