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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关于新冠肺炎期间社保费用返还申请规则

发布时间:2020-03-01 12:18:00 点击:
《市政府支持企业共渡难关16条措施》(深府规〔2020〕1号),第13条“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包括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和援企稳岗补贴两项政策。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主要包括“企业稳岗返还”政策和“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政策。


  “企业稳岗返还”政策


  即对采取有力措施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适用范围、经办机构、具体申报流程 


  “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政策


  即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进一步加大返还力度,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25%予以返还。


  该政策2019年根据广东省相关规定实施,现延期至2020年底继续执行,与“企业稳岗返还”政策不同时享受。根据广东省统一规定,企业需先申请认定取得“受影响企业”资格后,才能申请相应的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2020年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工作,待部和省的政策明确后再组织实施。


  分为“受影响企业”认定、“受影响企业”申请失业保险费返还两大部分, 


  援企稳岗补贴政策


  对职工因疫情接受治疗或被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企业所支付的工资待遇,可申请享受援企稳岗补贴,补贴标准为职工治疗或医学观察隔离当月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的50%,具体金额根据其医疗期或医学观察期天数据实计算。企业需提交相关单位按规定履行职能所开具的职工接受治疗或被医学观察隔离的证明材料,向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