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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了养老金怎么办?养老保险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9-12-26 11:03:00 点击:

养老金并不是说你人死后就不能领取的,如果你的养老保险金额并未领取完成,那么是可以由别人继承的。那么大家知道死了养老金怎么办?

一、死了养老金怎么办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养老保险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而人社部《实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也明确,“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1、可继承个人账户养老金

企业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分为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

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一般是社保基数的20%左右,直接进入统筹账户;个人缴纳社保基数的8%,进入个人的账户。

当参保人退休后,开始领取养老金,分为两个部分: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来自于统筹基金,具体多少和当地工资水平、缴费年限等参数有关。

个人养老金即个人账户积累的部分,分N个月领取。若是只领了一个月就死亡,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余额,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可以依法继承的。

如果是职工参加单位的社保,则继承人可以继承该职工个人账户部分和利息;如果是个人参保,就可以让继承人拿走之前交的全部养老保险费。

二、养老保险的规定

  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强制建立和实施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在这一制度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费,在劳动者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因其他原因而退出劳动岗位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向其支付养老金等待遇,从而保障其基本生活。基本养老保险与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共同构成现代社会保险制度,并且是社会保险制度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